新疆:工商部门喊企业换新版执照了
30.01.2015 11:15
本文来源: 信息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宋丽报道)做生意的朋友注意了!1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1月28日起至2月28日,新疆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可到注册地工商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了。
此次换发营业执照的对象主要指,2014年3月1日前在全疆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且未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加载二维码)的企业,其中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营业单位。上述企业的旧版营业执照可使用到2015年2月28日,也就是说自2015年3月1日起,未换发的旧版营业执照将不能继续使用。
而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如不愿换发的,这些单位的旧版营业执照仍可继续使用。
但有下述情形的,不能直接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到期且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期限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无法缴回的,应当依法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核准后核发新版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将不予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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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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