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考核全国第四

11.12.2017  22:54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11日电(杨睿)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新疆2017年上半年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考核结果为96.4%,公布率考核结果为98.1%,位列全国第四。

根据环保部11月24日《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7]1814号),2017年上半年全国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平均值为90.3%,公布率平均值为93.0%。

据了解,2017年新疆自行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数为217家,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

为做好新疆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通过采取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进行集中审核;每月汇总、分析全疆各地州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形成《我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情况的报告》。

下一步,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确保新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在扩面、提高等各方面再上新台阶。

(责编:杨睿、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