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项制度推动企业吸纳就业

16.12.2014  12:43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项目招用劳动者情况通报、企业“军令状”承诺招用当地劳动者……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后制定四项制度,推动企业发挥吸纳就业主体作用。

        昨日(1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四项制度包括一项承诺制度及三项报送和通报制度,分别是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南疆三地州“短平快”项目、自治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情况报送和通报。

        相关人员介绍,在疆企业、政府投资和各类援疆项目,与企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书,以“军令状”形式确定企业就业承诺指标,包括项目当年新增就业目标、新增就业中当地劳动者目标、新增就业中当地劳动者的比例目标等。承诺书一年一签。而三项报送和通报制度,涉及项目、企业的用工现状、稳定就业情况、政策享受情况等。

        该人员说,这些制度的建立,旨在推动企业吸纳就业,也是为了更好地把握用工市场动态,从数据变化分析市场需求、人员流动,从流程看问题优化政策支持、提供更完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