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03.10.2016  21:11
  “十三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通过大量建设充电设施,推广电动汽车。尤其在乌鲁木齐等重点发展区域,将打造1~2公里充电服务圈。

  记者9月30日获悉,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住建厅联合发布“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

  规划根据全疆公交、环卫、物流、景区通勤车辆、出租车、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的历史更新及新增趋势,提出了新疆电动汽车推广高、中、低三个方案。

  其中,中方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88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600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5100辆,电动出租车超过13100辆,电动公务车超过4200辆,景区通勤车超过1100辆,电动私人乘用车超过2700辆。这个规划目标,是现有电动汽车数量的280倍(截至2015年底,全疆共有电动汽车103辆)。

  中方案中还提到,2016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电站2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6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30座,景区专用充电站70座。交流充电桩2600个,直流充电桩11200个。充电设施的规划,也是现有数量的20-70倍(截至2015年底,全疆仅建成充电站1座、换电站1座)。

  在乌鲁木齐、昌吉、哈密、吐鲁番、克拉玛依以及国家4A、5A级景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打造1~2公里充电服务圈。

  以乌鲁木齐为例:到2020年新增充电站100座,分散式充电桩7300个,以满足该区域142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自治区能源局方面表示,在全疆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形象有重要作用。到2020年,全疆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8800辆(中方案),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024万吨。

  新疆推广新能源汽车有“低电价”优势。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607.7万千瓦,电力装机规模较大,电力市场较为宽松,具有明显的低电价优势。低电价优势,有利于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对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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