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从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到坚持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再到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公正执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推出的一系列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发展举措中,依靠法律、运用法律的“法治思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依法治区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现在,新疆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自治区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新疆依法治区不断取得新进步。
高位推动依法治区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进程中,自治区党委不仅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还努力强化法治思维。
“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是自治区党委针对新疆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新疆稳定工作提出的要求。它的提出,在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几年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以“一反两讲”为新形势下维护稳定之策略,各地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维护稳定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的确,新疆的改革已一步步迈入深水区、进入攻坚期。矛盾凸显如何妥善处理?利益多元如何实现公平?
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曾在多个场合指出,依法治区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新疆最令人振奋的是变化,最令人感动的是精神,社会法治化有了新进步。
记得在2013年1月,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张春贤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新疆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区与以德治区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公正执法,执政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治区和以德治区相结合,这几年,新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尤其是2012年,新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化解联动工作,成功调解近18万件各类纠纷;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事实上,在自治区党委的率先垂范下,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各级领导干部都在努力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竭尽全力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以期达到“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的最佳选择,这也是维护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实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这为新疆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用法治思维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指明了方向,越来越多的新疆各级官员学法尊法用法成为习惯,纷纷在打造法治政府。
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组织“五老”人员组成讲师团,赴农村开展维稳宣教活动;哈密地区组织编印维吾尔、汉双语《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读本》,免费发放到各族群众手中……这几年,新疆各地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作为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区包括立法、普法、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其中,普法是基础。
记者从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实践,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新疆各地自上而下层层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健全并落实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以来,全疆各地共举办多种主题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报告会3244场、听讲240074人次。特别是2013年4月,全疆30万公职人员参加了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占参考人数60%的首次闭卷学法考试,“晒”出了172个部门(单位)、14个地州的平均成绩。
目前,全疆已在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巴州、阿克苏等5个地州市22所学校探索开展了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试点工作。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订单普法”、“送法下乡”、“送法进牧区、进毡房”等活动。同时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厂矿、进车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送法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劳动维权、法律援助、子女入学等内容的法律宣传和法制讲座,努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广泛开展宗教人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关方面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宗教人士培训内容,通过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教风年”等活动,定期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3年来全区共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1031期,培训人员4.9万人次。
树立法治思维,也是公民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这几年,新疆创新工作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各地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通过修建、改建或增加法治元素等多种方法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遍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法治文化基地,广大群众逐步养成了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维权的习惯。
值得一提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深化。全区15个地州71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各地在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普遍开展了不同层次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全区共创建法治机关3198个、法治单位2269个、法治乡村3281个、法治社区956个、法治学校2075所、法治企业1230个。
法治建设,是一个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现在,新疆正朝着各级政府依法办事,各族群众依法维权的道路昂首阔步前进,法治思维也不断深入人心,新疆各项事业正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