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从“驼铃古道”走向商贸物流中心
然而,无论时光如何流转,商贸物流依然是丝绸之路上不曾改变的主题,四面八方的货物日夜穿流在如今新疆构架的立体通道之上。
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了新疆各产业、行业的快速发展,更为新疆商贸物流成熟化发展铺就了平台。
眼下,新疆与中、西亚各国间经济与文化交流愈加频繁,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也更为顺畅。
从悠悠驼铃古道到现代化的商贸物流中心,新疆商贸物流产业向前迈的步伐掷地有声,坚定的回声响彻在这片西域大地上。
对外开放打开全新时代
1979年经中央批准,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率先对外开放;1992年6月,国务院同意自治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总体设想,赋予新疆包括扩大地边贸易经营权,下放外资项目审批权,伊宁、博乐、塔城三市享受沿边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乌鲁木齐享受沿海开放城市政策等8条优惠政策;从1992年至2010年,新疆自治区成功地举办了19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2011年以来,中国—亚欧博览会已连续举办四届……
回顾新疆对外开放的历史,那些发展的里程碑依然清晰。
在经历了起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后,新疆自治区的对外开放逐步走上了依法行政、依法治贸的轨道,让先天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形成了与国际贸易管理相连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建设相适应的对外经济贸易服务管理体制。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和宜明介绍,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商务系统围绕加速推进“三化”进程,坚持“贸易先行、产业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构建大经贸格局、打造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强化与毗邻国家地方合作机制,形成了以各类产业聚集园区为载体,以中国—亚欧博览会为平台,以内外贸企业为主体,以便捷的口岸和跨境交通为依托,辐射亚欧国家的向西开放的新格局。
“自治区将尽快出台商贸物流发展规划,目前,新疆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已进入新阶段。”和宜明表示。
对外开放的思路已然明确,政策支持自然必不可少。今年年初,国际道路大件货物运输车辆口岸出入境运输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单证办理权限,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下放至边境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路局。
“简政放权不仅是为了保障境内外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更是对外贸经济发展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出口企业的运输成本。”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姚亦兵说。
有了清晰的对外开放发展思路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新疆自治区在对外开放的发展道路上加速前进。
近几年,在开放平台建设上,国家支持新疆分别打造了中国—亚欧博览会,实行特殊政策的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等对外贸易交流的平台;在开放载体上,三年新增国家级产业园区12家,合计达20家;在开放主体上,2014年进出口超亿美元的企业有65家,15家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500强。
今年,新疆自治区计划支持通过西行班列向西出口钢铁产品40万吨,鼓励区内钢铁企业到有需求的周边国家建设生产基地;研究对向西出口的氯碱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打破区内资源封闭,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从今年起,继续执行对自产产品每出口 1 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的政策等。
与此同时,新疆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圈,健全口岸服务体系,建设辐射周边的口岸经济高地。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已经批准开放的一类口岸17个,其中航空港2个,陆路口岸15个,其他(二类)口岸12个。2014年,乌鲁木齐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4665万吨,比2012年的4201万吨增长9%。2014年实现进出口贸易额276.7亿美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9.1%。
对外贸易促进交流合作
9月9日上午,国家二类口岸乌鲁木齐西域国际物流园区负责人张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每年经该园区出关的大型运输车辆有2万余台次、货物40余万吨。这样红火的生意正是新疆对外贸易交流合作成绩的体现。
新疆与8个国家接壤、拥有17个国家一类口岸、连接国内国际两个13亿人口的大市场……如今,新疆正在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着重打造商贸物流中心。
“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商务厅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坚持‘贸易先行、产业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构建大经贸格局、打造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强化与毗邻国家地方合作机制,形成了以各类产业聚集园区为载体,以亚欧博览会为平台,以众多外向型企业为主体,以便捷的口岸和跨境交通为依托,辐射亚欧国家的向西开放的新格局,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和宜明介绍。
上有政策思路为抓手,下有实际举动定落实。
据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静援介绍,已成功举办四届的中国—亚欧博览会,共实现对外经济贸易成交234亿美元。且每年举办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蒙古国、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等七个境外展会,更是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双边和多边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
“展会效应”如今已然显现。目前,新疆自治区已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等国建立起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并积极推进乌鲁木齐—阿斯塔纳—车里雅宾斯克运输物流通道项目建设,拓展与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鄂木斯克州、新西伯利亚州的经贸合作,在经贸、科技、旅游、教育、文化、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更加深入。
除了各类展会的举办,新疆自治区一批国家级产业聚集园区的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编制已获国家批准、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取得新进展。
伊犁州党委书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三平向记者表示,伊犁举全州之力打造霍尔果斯品牌,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支点的排头兵。自2011年12月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封关运营,出入人员累计达62万人次,中哈霍尔果斯铁路过货量已达165万吨。一大批企业纷纷进驻新疆自治区国家级产业园区,一批面向国际市场的出口加工基地正在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初显成效。
相关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4年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9.6%。2014年,实现进出口达276.76亿美元,增长0.4%,列全国第21位、西部地区第5位。
贸易结构不断优化,2014年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10亿美元,占全区进出口总值的39.8%;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61.14亿美元,占全区出口总值的26%。贸易国别达186个;进出口超亿美元的企业达65家,私营企业进出口额超217.3亿美元,占全区进出口总值的78.5%;边境贸易连续11年位列全国9个陆路边境省区之首。
2014年边境贸易占全区进出口总额的56.8%,占全国边贸进出口总额的33.4%。新疆与哈、吉、塔三国贸易占自治区外贸额的58.7%,占我国与其贸易额的50.8%。哈萨克斯坦已多年成为新疆第一大贸易伙伴。
依托我国与相关国家建立的经贸合作机制,在商务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等4国经贸部门建立了政府间经贸合作机制。通过经贸合作分委会、工作组会议的形式,定期会晤磋商,推动了新疆与以上国家的高层互访、行业交流和企业合作,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了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