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检察院举行“开放日”活动 让群众感受“阳光检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座谈会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刘杰摄影报道)“公诉人和律师是完全对立的吗?”“检察机关和纪检部门的职责有什么区别?”“开庭的时候,为什么法官坐在台上正中间的位置,而检察官却坐在台下?”…11月13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面对前来参观人员的提问,自治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
当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四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开放日活动的主题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企业发展”。来自自治区国有企业单位的30名代表走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控告申诉接待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等部门。通过参观、现场提问、现场答疑等环节,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相关职责及办案流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开放日活动并与前来参观的代表举行座谈。
尼相·依不拉音说,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监督者,要实现监督他人的目标,就必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举办检察院“开放日”活动,目的就是要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加深各族人民群众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以及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制建设进程,把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传递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营造全民科学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上,前来参观的代表纷纷发言,表达他们对“阳光检务”的感受。新疆机场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田礼说:“此次检察院敞开大门,邀请企业代表参观座谈,并积极征求代表意见,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通过参观座谈加深了我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认识,零距离地感受了‘阳光检务’。”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艾丽美拉·艾尔肯在发言时激动地说:“检察机关在我心里是个神圣而又神秘的地方,一直感觉离我们普通百姓很远,今天通过参观并听取工作人员的介绍,拉近了我和检察机关的距离,真正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