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欠薪入罪案被人社部曝光
13.02.2015 11:2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因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日前,新疆一件欠薪案因涉及百余名欠薪人、欠薪金额巨大,被人社部列入第三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公布名单。
被曝光的欠薪主人公名叫王耀驹。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21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社局分别接到陆某某等81名农民工和马某某等27名农民工的投诉,称王耀驹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
经查,2013年9月29日,王耀驹承接乌市南湖东路145号无界悠活广场16座深海一号室内装饰工程,雇用陆某某等人施工。工程完工后,拖欠陆某某等人劳动报酬130535元,拖欠马某某等27人的劳动报酬204520元。
2014年1月6日、1月21日,乌市水磨沟区人社局分别向王耀驹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随后王耀驹仅支付了3万元。
2014年1月23日,水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水区公安局。
2014年8月25日,水区人民法院判决王耀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作为这起欠薪案的取证单位,水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王世伟说,目前,虽然王耀驹已经刑满释放,但他拖欠农民工的30余万元工资还未付清,而他当时已经拿走了深海一号负责人给予的160万元报酬。水区劳动监察大队会继续协助农民工走民事判决程序,讨回剩余报酬。(马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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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015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