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
20.08.2015 20:09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以推动大气雾霾治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新《环保法》实行“按日计罚”,即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改变过去一次性罚款的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罕见规定协助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摘自搜狐网)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20.08.20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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