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农业局积极调查处理“以粮代种”事件

04.02.2015  12:40

      2015年1月30日,新源县农业局接到“坎苏乡有人私自从昭苏县购进600余吨粮食以备作为春小麦种子出售”的相关信息。对此县农业局非常重视,当即成立调查小组,并与坎苏乡领导取得了联系。根据与乡领导的约定,2015年2月1日-3日,我局抽调种子管理站3名执法人员前往东部三个乡镇走访调查,确认坎苏乡、那拉提镇、阿热勒托别镇农民家中确有昭苏县春小麦“以粮代种”销售现象。

      该事件涉及农户40余户,当地农民认为种子市场销售的正规种子价格为每公斤3.90元-4.20元不等,他们为图便宜前往昭苏县收购该县农民种植的商品春小麦作为种子用,该事件共由坎苏乡6个农户组织,他们把拉来的多余的春小麦推销给周围邻居,该小麦收购价为每公斤2.80元。经种子站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农民家中的“宁春16号”春小麦并不是良种,而是粮食,其中破碎粒多,且有大量的大麦、燕麦夹杂其中,未经人工选优去劣生产,小麦的抗病性与抗逆性无从确定,丰产性更是无从知晓。如果盲目种植,势必造成粮食企业收购等级不达标或不予收购等问题,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调查组执法人员现场还抽取小麦样品4份,共计8公斤,带回检验室对该小麦进行净度、芽率的检验。

      在县农业局执法人员与该乡负责农业生产的赵副乡长的耐心讲解与教育下,农民决定并动员其他乡里邻居退回这批粮食,重新购买正规种业公司生产的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