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印发新修订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18.01.2019  19:4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加强煤矿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2019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新修订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最大的改革亮点,一是突出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将原由各级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的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由煤矿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煤矿竣工项目验收;二是突出了各级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规定,项目核准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过程监管,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竣工验收活动监管;三是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将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审批改为备案;四是取消了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办理或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前置条件;五是简化了验收程序。取消了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预验收这一程序;六是强化了企业诚信建设。对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的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