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设备(材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已经新发改投资【2013】38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电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二工乡三工村下二队 ;
2.2. 工程建模: 27126㎡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采购有机房乘客电梯3部,额定载重量:1000kg,层数:13层,站数:13站,提升高度60.90m,井道净尺寸:宽2050mm深2100mm.开门形式:中分,开门尺寸:0.9m*2.1m。轿厢净尺寸:根据施工图设计。
货梯(兼具消防)1部,额定载重量:1600kg,井道尺寸:宽2400mm深2800mm,开门形式:中分,开门尺寸:1.2m*2.1m,轿厢尺寸:根据施工图设计。
2.3.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家或唯一授权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电梯三大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需是出自同一制造厂家生产的:合资产品。电梯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A级许可证。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当地设有维修保养站点。
2.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法定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2.3.4: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5年3月30日 至 2015年10月30日 总工期:210天 (日历日);
2.3.5: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3.6:投资额:200万元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15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2月16日 至 2014年12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 时 至 13 时, 下午 15 时 至 19 时, 到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招标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53号 邮编:830002
联系人:王农昌 联系电话:0991-2832012 传真:0991-28320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八楼招标部 邮编:830000
联系人:朱沙 联系电话:0991-8863302 传真:0991-889025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