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部署要求 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工作水平
近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规定》和《办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组织人事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身分管联系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认真审阅把关,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协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经得住考验。
会议强调,《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要举措的具体体现,是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理解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成果报送等,不断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水平。要认真组织好今年民主监督工作,结合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真正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助推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会风会纪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做好会风会纪督查是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要求,是夯实委员履职尽责的基础。今后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机制,进一步完善好相关机制,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水平。
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白志杰、刘晏良,党组成员、副主席热孜万·艾拜、巨艾提·伊明、刘志勇、程振山、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卡德尔汗·米拉斯汗,党组成员、秘书长韩军出席会议。
(文/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