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18.11.2014  20:59
 根据师市环保局和农林牧局《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紧急通知》(师环联发【2014】1号)的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开展市区范围内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的现场监察执法工作。支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按要求制订了专项检查方案。支队在报纸媒体上公布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举报电话12369,实施了24小时值班。在市区划分为4个片区,将检查任务分解到4个大队12名环境监察人员,放弃节假日,每日在各自负责的片区内进行巡查。从2014年11月5日开始至今,累计出动168人次,检查垃圾箱257个3600余次,查处焚烧树叶、垃圾违法行为30件,主动联系5个办事处和3个城管中队,将焚烧单位予以通报。

  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巡查过程中,将发现的垃圾箱标注在地图上,记录具体位置,便于日常巡查。发现焚烧树叶和垃圾的现象,立即给予制止,现场拍照取证,灭火灭烟。同时向现场人员调查询问焚烧树叶和垃圾的单位和人员,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出禁止焚烧的处理意见。对焚烧树叶和垃圾的单位,分别向上级单位和师市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通过每日的专项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焚烧树叶、垃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为石河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