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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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 已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14101107010037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 2.2. 工程规模: 38208.85㎡ ; 3. 投标人报名 * 在投标截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本投标项目的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 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 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工程师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所需图纸可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b.sjjs.gov.cn)免费下载。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赵青青 联系电话: 0991-7876146 传真:0991-7876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