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
为及时了解各地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掌握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材料,现请各地提供本地区2015-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本地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情况,包括:
1.近两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同比上年的增长速度,本地文化企业数量,类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等;
2.文化产业规划、政策制定出台情况。
(二)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包括:
1. 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2. 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3. 文化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展情况;
4. 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及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情况;
5. 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工作进展情况;
6. 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情况;
7. 国家、自治区等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8. 当地党委、政府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情况。
(三)文化产业援疆工作情况,包括:
1.文化产业援疆纳入各地“十三五”援疆规划情况;
2.援疆省市援助当地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地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整体篇幅请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地州(市)文体广新局于2017年6月9日前将本地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贾慧君 蒲振华 0991-8810852
此通知。
文化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