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剑指暴恐犯罪 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
12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听取并审议了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昌吉州玛纳斯县包家店镇黑梁湾村妇代会主任杨琴,拿着红笔将她关心的内容一一作了标记。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2015年工作安排的第一部分谈及,“积极参与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积极投入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被纳入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第一项主要任务。
这些内容引起了新疆团代表的广泛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说,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特别是暴恐犯罪,他曾在担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时在高院报告中专门谈到这一点。去年5月23日,中央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开展为期一年的严打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破获了一批暴恐团伙,缉捕了一批涉暴恐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依法及时审判了一批暴恐犯罪案件,暴恐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在平安中国建设部分谈到,“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重大暴恐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一线、直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在此方面,新疆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职能,介入侦查,引导及时取证、准确固定证据,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快速批准逮捕、快速审查起诉、快速提起公诉,为法院快速审理、快速宣判打下良好基础。
“暴恐犯罪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必须严厉依法打击。”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吐尔逊说,面对恐怖主义,每个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他建议打击暴恐不仅要效仿国外高压打击,更要学习建立综合反恐体系,每个人也要从点滴入手,瓦解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