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持“玩具枪”抢走金店11条金项链
12日下午,在即将从北京开往哈尔滨的D101次列车上,大兴公安分局侦查员从列车上带走男子林某。11月11日,林某在大兴黄村一金店抢走11条金项链后逃跑。案发18小时后,大兴警方成功控制正欲离京的林某。
案发:砸柜台抢劫 持刀逼退保安
11月11日晚7时40分许,大兴黄村镇狼垡某购物广场,一名戴蓝色口罩、头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手持枪状物,砸碎广场一层的珠宝柜台,抓起一把金项链,转身就跑。当广场安保人员拦截时,该男子又掏出一把菜刀逼退保安后夺路而逃。
经警方初步勘查,被抢金店为该购物广场一层的金象珠宝柜台,被抢11条千足金项链,总重约1100克,价值人民币28万余元。嫌疑人为男性,1.75米左右,体态较瘦。一条项链在抢劫过程中掉落被寻回。
经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走访排查,警方发现嫌疑人逃跑过程中遗弃的手提包、帽子、菜刀等物品。根据线索,警方确定嫌疑人的行动轨迹后,部署警力对周边地区进行地毯式搜索,并获得街面巡逻警力支援,开展设卡盘查。
抓捕:发现疑犯购买次日火车票
经过连续工作,专案组锁定有犯罪前科的男子林某(男,23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存重大作案嫌疑。围绕林某展开调查时,侦查员发现,林某已购买12日下午13时51分的D101次列车车票,该列车开往哈尔滨。
12日中午,北京火车站,进站口、检票口、林某乘坐的车厢已悄然部署好警力。“嫌疑人已经进站。”“嫌疑人已经检票上车。”林某的动向不时在侦查员之间传递。
13时40分,在乘务员检票确认林某身份后,设伏侦查员一冲而上,将其当场控制,此时距案发过去18小时。
供述:疑犯离京前欲借快递移赃
林某落网后,其脖子上带着一条金项链。经事主辨认,项链为被抢物品之一,另外9条项链不在林某身上。经过警方7小时的审讯,在证据面前,林某承认犯罪事实。
据林某供述,他是哈尔滨人,在北京打工,没挣到什么钱,还花了家里几万块钱。眼看又到年底,他觉得不弄点钱不好跟家里交代。由于林某平时在狼垡附近活动,经常去购物广场楼上的台球厅打球,于是盯上一楼的黄金柜台。
林某说,他打定主意后,事先购买了帽子、口罩、手套、菜刀等工具,还准备了一把铁质玩具枪,经一番策划,于11日实施了抢劫。作案后,林某选了条项链给自己,并把其余9条项链装进一个空牛奶纸箱。为避免怀疑,他在箱内装了一些混凝土,想快递寄回老家,然后买好车票准备回家收货。
目前,警方已起获涉案的9条金项链,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刘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