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03.04.2015  13:38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28号 ) 的委托,对 院内超市房屋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                    房屋情况:

共有三所超市,其中两所面积各为200平方米,另一所为50平方米。

第一包    超市面积200平方米;

第二包    超市面积200平方米;

第三包    超市面积5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2年。

三、租赁用途 :租赁后用于超市。

四、租赁要求:
1、租赁后用于合法经营,严禁转租和转包。
2、租赁方严禁大范围、大面积改变现有建筑格局。
3、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适用于企业承租者报名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真实、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真实、有效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真实、有效

5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真实、有效

6

银行资信认证

真实、有效

 

适用于个人承租者报名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真实、有效

2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

真实、有效

3

第三方担保证明(第三方需达到投标人最低条件要求)

真实、有效

 

注:个人承租者所提供的个人存款证明金额不能低于150万元人民币;除提供第三方担保证明外,还须提供第三方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提交资料:

1. 适用于企业承租者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认证、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报名时进行核验,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适用于个人承租者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半年个人存款证明)原件、第三方担保证明原件(第三方需达到投标人最低条件要求)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报名时进行核验,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现场踏勘

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3日11:30-18:30至4月9日11:30-18:30(北京时间)自行前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128号 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袁新峰。电话: 18199906162。(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 3日至2015年4月9日,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16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16层

联 系 人:钟睿

联系电话:0991-8812233、8865500     

传      真:0991-883853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