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政照明工程首次引入“EMC”模式

25.05.2015  13:39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不用花一分钱,政府就能完成市政照明的节能改造,坐享资源节约带来的收益同时,完成全市市政照明的“换血”工程……这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了我市打造节约型社会遵循的新模式。近日,我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模式)项目正式签约。

  该工程为全疆首次引入的新型合作模式,2013 年7 月开工,在拥有13 万盏路灯的照明系统中安装了200 台路灯节电设备,2014 年年底经市发改委批准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一年的试运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出具了《节电量审核报告》,抽检结果显示:乌鲁木齐路灯节电系统节电率为26.09%。

  据200 处点位共用电量和电费为基准测算:每年可节约电量768.7 万度,节约电费443.54 万元,按每产生一度电需消耗0.34 千克标准煤计算,每年可为我市节约2600 吨标准煤,按每一吨标准煤产生2.66吨CO2排放计算,每年可减少6900 吨CO2气体排放。

  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副书记、主任黄文东介绍,传统的市政管理模式就是“政府管”,即政府出钱养护维修路灯,政府承担各类费用。而如今采用的是零投入、零风险的“EMC”模式,该模式不但能够免除政府的资金技术风险,还能充分释放企业产能。

  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似的合同能源管理,为政府提供资金、设备,包括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还能用政府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支付路灯改造费用。“以前每年路灯养护材料费和电费需要政府投入很大一笔开支。该项目的顺利完工,不但意味着我市照明的绿色节能水平不断提升、照明设施市场化养管的脚步在不断加快,更体现了照明效果‘以人为本’的宗旨。”黄文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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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节电模式背离设计初衷

  传统路灯对于电网电压的依赖性很大,有时会产生光污染。比如,上半夜城市用电量大的时候,电压较低路灯亮度不够,而在下半夜,居民用电量减少后电压升高,路灯反而更亮了,这就导致了电力资源的浪费。

  “光污染除了浪费外,还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副主任石景安说,现在城市的主干道路幅较宽,多使用双臂灯或单臂灯,而下半夜,车辆稀少,照明要求可以适当降低。

  住在河滩路和外环路临街的居民就曾投诉,因为路灯下半夜光照太强,影响了沿线居民的睡眠。石景安介绍,节电柜保证了电流输出功率的恒定,不会受电网电压的影响。而该模式是根据一条道路交通流量的高峰和低谷,分时段自动调节路灯亮度,既节能又不会影响市民生活。

  据悉,目前照明节电措施分“管理节电”“新技术”“新光源”三种方式。传统节电包括半夜灯、隔盏灯等方式,而那种不考虑实际照明只需求“节能”的措施,为城市的治安管理以及夜间交通安全留下了极大的隐患,显然背离了规划和设置城市路灯系统的初衷。再加上不同断电压波动幅会增加电、热的转换比值,使灯具的用电效率下降,造成电能浪费。还会导致灯的寿命短,需要频繁维修和更换灯具,增加维护成本。

  “EMC”首次在新疆市政舞台出现

  对于城市照明的巨大能源消耗,各地方政府和路灯管理部门都很重视。如何降低电能消耗、减少电费开支一直是市委、市政府思考和探索的重要问题。然而,由于缺少先进的技术和建设资金,尽管采取了一定的节能措施,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而此时,一种“EMC”的节电模式首次出现在了新疆的市政舞台上。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多见于企业,而此次也是乌鲁木齐率先引进的新型管理模式。

  “‘EMC’模式在实践中证明:可缓冲政府财政压力,以更低成本及更高效率加快城市升级改造。”石景安表示,由于这一模式是由合作方先出资金、技术、设备,再从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回收投资和取得利润,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放到照明产业内来说,就是用灯的一方不用一次性付完灯款,通过分期付款,将灯具节能减少的部分电费,用来分批支付灯具、实际电费、卖方运营等费用成本。

  据介绍,相对于过去政府工程由施工单位购买材料的方式,而今由合作方提供产品、技术,降低了技术风险,也促成了企业和政府互相信任的良性合作模式。目前政府把部分职能推向市场,招募优秀的节能企业来管理,同时企业出钱出力做好路灯的改造维护,每年能节省数量可观的政府财政支出,这些钱可以更好地用到政府的其他公共事业中。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政府会给企业定下节能目标,企业节能达标后,政府会从节能收益中拿出一部分给企业,新型的管理模式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更重要的是路灯的节能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打造绿色能源迫在眉睫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道路照明、景观亮化等行业近年来得以迅速发展。

  据统计,路灯照明耗电量占全国照明总耗电量的30%。在能源日趋紧张、电力供应持续紧张的今天,全国数千万盏路灯的节电问题已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城市照明系统在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为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消耗着大量的电力能源。“节能减排”,对能源的节约利用、以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实现节能降耗,不仅是落实国家节能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地方政府减少财政支出的有效途径。

  低效、高耗的传统城市照明已成为节能降耗的重要领域。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城市道路照明要向“高效、节能、环保、健康”的“绿色照明”方向发展。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乌鲁木齐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要契机,全面推进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2015年2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乌鲁木齐位列其中,这也是新疆首个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这对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具有重要作用。

  国务院2013 年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中也再度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市场化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业态的重要内容提了出来。近年来,市城管委积极探索绿色能源之路,通过“EMC”市政照明节能项目、“BT”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项目两项“全市首创新型合作模式”来落实节能降耗任务。

  此外,今年市城管委还计划采用“PPP”模式完成垃圾处理项目,通过一系列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体系,多渠道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切都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发挥‘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高效推进了‘EMC’的成功签约,促进了节能减排、助推市政照明产业良性发展。”石景安说,今后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市政照明工作,积极探索更多有效的“城市照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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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城市节能效果

  近年来,随着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EMC 模式)以更经济、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式成为了城市的一张新名片。下面列举一些城市EMC 模式管理的节能效果:宁波:江北新城区道路照明“EMC”模式自2013年9月开工以来,城管市政部门对江北新城区北外环以北等建成年限在5年以上的5083盏路灯进行了LED节能技术改造。

  改造后节电率可达到40%。不但免除政府的资金技术风险,还能释放LED企业产能,促进该地LED产业的发展。昆山:昆山市路灯管理所对柏庐北路等三条道路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目前,城区36216 盏在有序推进路灯LED 节能改造工作,已先后对250 多盏路灯进行了LED 节能改造,计划节电60%,灯具质保期为8 年。

  长葛:开启“EMC”模式后,长葛市每年节约电费458 万元,节约标准煤235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579 吨、二氧化硫排放168 吨、碳粉尘排放1522 吨,综合节能效率达到6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