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术后伤口“长”出纱布 质疑医院疏忽

18.09.2015  12:36

  日前,在济南打工的纪先生称,8月1日,因右腿被砸骨折在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下称四院)做手术,但术后一个月伤口还未完全愈合,换药时发现伤口里有纱布蹿出,怀疑是手术时遗留在体内。院方表示,纱布并非医院使用的类型。患者伤口中的纱布究竟何来?17日,济南市卫计委组织第三方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展开会诊和鉴定:排除此“纱布”来自于手术过程。

   争议回顾患者手术后回家 发现伤口“”出医用纱布

  在济南打工的患者纪先生称,他怀疑纱布是手术时遗留在体内的,但先后两次到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讨要说法,一直未获明确答复。

  此前,纪先生亲属康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纪是齐河人,来济南打工,帮一个老板搬运瓷砖。7月28日,他在摞瓷砖的时候瓷砖突然倒了,右腿当场被砸骨折,4天后,在医院骨二科进行了手术。

  纪先生称,其一直在住院接受治疗,虽然已经治疗了一个月,但伤口还是未完全愈合,只结了薄薄的一层痂,伤口处甚至还有脓水流出。8月31日,他选择出院。回到家后,他坚持给手术伤口换药,伤口仍未愈合。9月8日这天,当他再次打开绷带换药时,发现手术创口的地方有类似纱布的线头。两天后,线头出来的更多了,他才发现这些线头竟然是一块“医用纱布”。因此他怀疑医生做完手术后,忘记将纱布取出来就缝合伤口。

  9月11日中午,在几名亲属的陪同下,纪先生又回到四院骨二科,找到了当时的主治医生。“大夫一看说这就是个棉球,然后伸手往外拽,一拽发现还很长,又说是手术用的引流条。”康先生说,出院后患者没到别的医院看过病,平时换药也就在伤口部位涂点外敷药,根本不知道纱布是怎么进入到伤口里的。

  四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前经医院调查,可以确定这块纱布不是该院的,因此没有责任。至于为何手术伤口里会有纱布,他们尚不清楚。当时院方答复患者后,患者曾提出私了,但根据国家卫生系统的相关要求,一万元钱以上的赔偿医院不能做主,必须要走医调委或司法途径,有处理结果才能进行赔偿。由于目前双方就责任归属仍存争议,因此他们建议纪先生走司法途径,对纱布进行司法鉴定。

  9月14日中午,在多方见证下,医生将纪先生体内的纱布取出进行了封存,并交由患者保留。

   第三方专家组会诊鉴定认为“纱布”非手术中产生

  医患双方争议持续。9月17日,为维护患者和医院双方权益,济南市卫计委介入调查,并邀请省、市第三方医疗机构的3名知名创伤骨科专家就医疗争议和患者病情展开会诊和初步鉴定。

  下午4点,在市卫计委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医院工作人员三方见证下,展开会诊和鉴定。专家组对病案资料、封存实物查验、分析,得出结论:排除此“纱布”来自于手术过程。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张印戈向患者家属、医院以及媒体通报专家组给出的四点证据材料:

  一是,手术过程中没有用这种如此小的纱布的机会,手术中如果纱布填塞没有必要剪成如此小的纱布条。二是,该院手术室术前、术中、术后清点核对无误,记录明确。三是,该院手术室骨科手术都用纱布垫。四是,从患者体内取出的纱布展开后,边缘不整齐,外带“塑料薄膜”,展开的“塑料薄膜”大小与纱布大小、面积明显不相符。同时专家认为在临床实践中是不存在“塑料薄膜”情况。

   患者意见坚持认为残留纱布来自手术

  对于专家组给出的意见,患者方面并不认可。

  纪先生父子认为,纱布就是来自于医生的疏忽。针对济南市卫计委的这一调查意见,他们将进一步采取相应手段进行反映和维权,并与院方一样,将走司法等途径。“我们仍认为,纱布是手术中留下的。”患者的亲属康先生说。部门说法

   行政调查为澄清真相

  “此次医疗争议,给患者和医院双方都带来影响。济南市卫计委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我们组织的此次调查并非正式司法鉴定,而是行政调查。目的就是为了以公正、公开的态度,了解事实真相,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市卫计委副主任杨玉华说,“鉴于今天的调查情况,建议双方通过相关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院副院长左金良表示,当天专家组的意见是客观、公正、科学的。下一步,院方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此次医疗争议关键“证物”,在媒体记者见证下,医患双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共同进行了封存。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