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对2014年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督查

20.10.2014  13:21

              10月13日- 14日,自治州党委常委达楞塔带领州环保局、经信委、住建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县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行督查。

              2014年,各县市高度重视减排工作,按照《自治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了减排措施和减排时限。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一查;对水泥、棉浆粕等项目实行周报制,密切跟踪,强力推进。各县市环保局对减排项目实行专人责任制,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约谈,并按日跟踪减排进度。截止2014年10月12日,自治州32个减排项目已完工22个、在建6个、未动工2个、未淘汰1个、待转产项目1个。

              达楞塔常委针对县市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减排任务。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倒排工期,建立日调度制度,快速推进。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州环保、发改、经信、公安、畜牧兽医、财政、国土、统计、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配合,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四是强化后续监管。对已建成的减排设施,各县市要加强巡查,强化在线监管,保证其投入使用、稳定运行。五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自治州年底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查访核验,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六是做好减排档案上报工作。各县市要指导企业规范和完善减排档案,上报州环保局初审后统一于10月30日前报自治区环保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