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深入贯彻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区2015年环保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奠基“十三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及业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总要求和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抓住环境保护大检查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两个重点,全力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把好源头管理,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环保顶层设计工作。完成《哈密地区区域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哈密地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初稿)和《哈密地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初稿)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地区提出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的要求,依法把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环保第一关,把握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环保准入关。
二是严格落实主要污染股总量减排责任,加大环境污染的防治力度,按照行署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哈密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全面推动和确保2015年底全地区“十二五”期间减排项目、减排量和排放绩效控制目标。全面推进以哈密城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控,按照《哈密市城区2014—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确定各项措施,增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落实责任,通过工程、结构、管理“三措”并举治污,实现哈密城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的目标。
三是以环境大检查为抓手,强化环境监管。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国办发(2014)56文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新环保法》严格整改和依法查处,及时消除各种环境隐患。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继续深化和发挥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试点示范,同时做好今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资729万元项目的实施,完成哈密市3个村,巴里坤县6个村,伊吾县1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内容。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努力营造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通过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以环境保护“六进”为载体努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落实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及加快建立企业环保诚信评价制度等方法,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紧贴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