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开展2015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调研工作

23.12.2014  22:59

  阜康市2014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经过近半个月全面详细的检查已结束。通过此次对本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落实过程中意见和建议的调研及对单位机构职责变动的更新。确立了阜康市2015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制定指导思想为:全面落实“新环保法”的实施;加大“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启动环保社会责任的大旗。重点方向为:1、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建立更多的宣传平台;2、积极促进阜康市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和牲畜屠宰项目落地;3、加大对电力、煤焦化行业的减排措施的落实;4、对废品回收、十五小、新五小、堆煤场等信访突出的行业落实环保审批前置,以保证群众的优良生活环境;5、继续加大城郊结合部畜禽养殖业的搬迁工作;6、落实水磨沟景区整体供暖、供排水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

  在新的环保法对环保违法行为严格制裁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的大力推动下,2015年阜康市的环保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