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举办2015年残疾人法律法规暨用人单位雇主培训班

10.04.2015  16:03

4月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举办的2015年残疾人法律法规暨用人单位雇主培训班在中亚南路街道海滨社区三楼会议室顺利开班。本次培训班来自全区58家小微企业的55名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及财务主管和9名街道残联理事长参加了本次培训。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关键一年,为扶持我区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特邀乌鲁木齐市残联党组成员、副县级调研员李军主任就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残疾人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为课题为用人单位进行了培训。

李主任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及免征对象、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意义、责任、依据、年审须知、残保金用途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受到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的认同和好评,使用人单位不同程度的了解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的四种优惠政策,极大地推动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本期培训班为期半天,通过举办这次培训,对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准确掌握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更好的推荐残疾人就业,都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也较好的为企业和残疾人开辟了就业“直通车”。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残联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