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出台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2019年,新疆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要求,各地州市将务必在今年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6月2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自治区《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至6月份调整额予以补发。
据介绍,此次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统一方案,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兼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不同特点,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具体到个人,所有退休人员先每月增加55元,再根据自身情况,挂钩缴费年限,对高龄、艰苦边远地区等人员予以倾斜,累计增发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连续4年同步安排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逐步“并轨”的方向和规则公平。
此次调整预计全区共有102.65万企业退休人员、40.03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42.68万退休人员。根据安排,全疆各地将务必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基本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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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比去年增加5元 80周岁以上每月增发高龄补贴40元
符合待遇调整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按照以下三种调整方式累加计算。
定额调整:凡符合2019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5元。
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15年的,按15元增加。
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以本人2018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5%(四舍五入到元)。
倾斜调整: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部分群体予以照顾。
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
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9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
增加多少养老金这样算
以一位乌鲁木齐地区,72周岁,工龄25年,2018年12月养老金为3050元的退休职工为例,计算方法是:
定额调整:55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15×1+10×2=35元;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3050×1.5%=45.75≈46元(四舍五入到元);
高龄补贴:10元;
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10元;
每月增加额:156元。
以一位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77周岁,工龄38年,2018年12月养老金为5000元的退休职工为例,计算方法是:
定额调整:55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15×1+15×2+8×4=77元;
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5000×1.5%=75元(四舍五入到元);
高龄补贴:25元;
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20元;
每月增加额:252元。
以上例子仅供参考,退休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等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