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04.04.2018 21:5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人社函〔2018〕106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经济专业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9号),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7年度经济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
二、 2017年度维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84分。
三、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xjrsks.com.cn)。
四、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交由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018年3月27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04.2018 21:51
故
事
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举办2018年度自治区相关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 2018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中小企业信息网
关于公布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8〕9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聚焦总目标 重点抓落实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问:此次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背景有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