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05.12.2014  13:27
 

招标条件

昌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新水农水【2014】25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已经新财农【2014】169号文件下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昌吉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该项目按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已具备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主要建设内容:实施膜下滴灌工程20045亩,建设16个滴灌系统(含沉砂池)。本工程施工划分四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标:1标: 光明村三队系统1、2、3、4,合计4658亩; 2标: 光明村三队系统5,光明村二队系统6、7、8,合计5178亩; 3标: 光明村二队9、10,光明村一队11、12,合计5066亩; 4标: 光明村一队系统13、14、15、16,合计5143亩。

监理标: 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发包价

本工程监理及施工均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备案的各标段发包价如下:

施工 1标:3335130.89元、2 标: 3277534.52元、 3标: 3199051.41元、 4标: 3629006.54元; 监理标 25090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监理标: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除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资质外,施工和监理投标人还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0日至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2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3日11:00时 (北京时间),地点: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厅 (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娜

电      话:0994-2328678  135656171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丽梅

电      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