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15年度原辅料库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2015年度原辅料库房租赁项目
招标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提供原辅料储存中转仓库
租赁库房的要求: 1、在乌鲁木齐地窝堡车站附近具有铁路专用线,适合原辅料储存的库房;
2、面积在2000 平米至 2500 平米之间适合卷烟原辅料储存的库房;
资格要求: 1、 通过中国合法程序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具有装卸食品、农副产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时间: 2014年 12 月29 日10:00至2015年 1 月2 日19:00
报名地址: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西虹西路12号)
报名须知: 有意参与投标者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时出示)及相应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装卸食品农副产品经营许可证。特别说明:以上证件须提供有效原件核查(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并携带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4、投标企业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卜昭冬 联系电话: 0991-4508732 13095008811 4508736(传真)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