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个项目被列为2014年国家重大工程

09.12.2014  20:22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新疆有12个项目被列为2014年国家重大工程,具体是:乌鲁木云计算产业园建设项目、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建设项目、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项目、三北五期重点防护林建设、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新疆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期工程、阿尔塔什水利枢纽、且末大石门水利枢纽、墨玉-和田段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喀什至疏勒、吐鲁番至小草湖公路等。上述项目单位在2014年12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国家重大工程推进视频会上,汇报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这些项目的建设,将在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增后劲中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自治区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发挥关键性作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加快推进自治区2014年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超前谋划2015年国家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了符合“十二五”规划、符合国家重大工程分类、前期工作完备、拉动作用明显的国家重大工程,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及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国家重大工程推进视频会上,讨论研究了申请纳入2015年国家重大工程计划,共计37个项目,其中: 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包 中安排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建设工程2项,电网工程6项,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2项; 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包 中安排国土生态整治工程3项; 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包 中安排风光电2项; 粮食水利重大工程包 中安排重大引调水工程4项,重点水源工程4项,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1项,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1项; 交通重大工程包 中安排中西部铁路5项,公路3项,机场3项,城际铁路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