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关于2016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25.12.2015  01:0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6年元旦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2016年元旦放假通知如下:
  2016年1月1日(星期五,元旦)放假,与周末(1月2日、3日)连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