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领导带队检查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

21.08.2015  17:32

8月20日下午,由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带队的消防安全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部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在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检查组实地检查了PX装置区,对相关消防设施进行了抽查测试,询问了消防验收手续办理、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罐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灭火救援演练和日常宣传教育等情况。对公司在天津“8.12”爆炸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改隐患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检查组来到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室内消火栓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等问题立即整改,抓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坚决防止类似天津“8•12”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检查组就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张春贤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各项要求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巡查、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二是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切实发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投入,立即整改。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隐患并积极整改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调动员工参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力量要加强业务交流,开展联合演练,熟悉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实现装备、人员的优势互补,切实增强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坚决克服“衙门作风”,积极发挥指导服务作用,多为企业排忧解难,在隐患整改、教育培训等方面多指导、多提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