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新建第二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新建第二滑行道工程已由民航新疆管理局以(新管局函【2015】36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资金由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共同筹资。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的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位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飞行区内。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日 至2015年11月30日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新建第二滑行道工程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主要包括:对新建的平行滑行道及垂直联络道设置滑行道灯光系统、滑行引导标记牌系统,对现有灯光站监控系统及单灯监控系统进行扩容,并更换低压配电系统、2台变压器及1台柴油发电机。(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纸);
2.3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3.5 拟任本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场工程专业),近五年内(2010年1月起),具有4E及以上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不停航工程的施工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5 月 5 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四楼406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报名。
4.2 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业绩、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3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有限数量制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招标人将择优选择9家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期满后,如果报名单位不足15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所有满足报名条件的单位将入围投标,进行资格后审。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6 月 9 日 10:30 时,地点为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机场宾馆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的媒价
6.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网)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老安检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韩 雷
联系电话:0991-3806832
招标代理: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 徐 超 姚海燕
电话/传真:0991-3806544 1850991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