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行工商用电同价 平均每度电下调0.093元

16.04.2015  13:12

    新疆网讯(记者郭玲报道)4月15日起,新疆工商用电实行同价,平均每度电下调0.093元。除和田地区外,全疆各地州市的工商用电都向首府“看齐”。

    今年4月8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0.018元,减轻企业电费负担。

    昨日,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新疆实行工商用电同价,涉及商业电价和非普工业电价两类。同步后,新疆工商用电降价幅度是国家平均水平的5倍多。

    具体做法是,以乌鲁木齐市的非普工业电价为准,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电网内的各地州市的非普工业电价、商业电价统一调整至乌鲁木齐市非普工业电价水平,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全疆工商用电同价。

    同价后电价水平为:不满1千伏0.519元/千瓦时,1~10千伏0.516元/千瓦时,35千伏以上0.512元/千瓦时。

    和田地区由于非普工业电价比乌鲁木齐市低很多,实行特殊对待,工商同价后电价水平为0.45元/千瓦时。

    自治区发改委能价处负责人介绍,全疆工商用电同价后,13个地州的商业电价、9个地州的非普工业电价均有较大程度的降低,两类电价平均降价幅度达0.093元/千瓦时。

    全疆实行工商用电同价后,74201户中小微企业将受益,预计2015年广大中小微企业将减少电费支出8.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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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府商业用电每度下调0.16元

    一大型超市每月可省电费1万多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工商用电同价后,首府商业用电由每度0.68元降为每度0.52元,每度下调0.16元。

    首府近35000家中小微企业将享受到电价降低的实惠。

    好家乡超市七一酱园店店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超市拥有7600平方米的经营面积,每天营业12小时,每月电费在8万元左右。工商用电同价后,以每度电下调0.16元计算,企业每月可节省电费12427元。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说,工商用电同价符合国家销售电价改革方向,既减少了销售电价类别,解决了各地用电不公平的问题,向全疆同网同价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实现了全疆广大中小微企业用电价格的普遍降低,为众多的商业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