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税10项措施启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
笔者从新疆国税局了解到,本着在“一带一路”战略工作中“不能落后、有所作为”的指导思想,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行动计划及“一路一带”战略总体构想,近日,新疆国税制定10项措施启动税收服务 “一带一路”工作。
这10项服务措施是:将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意识贯穿于新疆国税系统各项工作中,加强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学习,增强对“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
组建由“一带一路”战略课题组,结合各部门业务有重点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深入分析现行政策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提出有利于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构想和措施。
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不仅要支持新疆当地的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也要支持其他省区的企业以新疆为跳板更好地走出去。
要提升站位、树立国际视野,从整个税收工作怎样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出发作好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继续发挥好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要处理好防虚打骗与加快退税的关系,疆内外贸企业与疆外外贸企业的关系,发挥好新疆作为我国向西开放、外贸出口大通道的优势。
税收征管工作要更加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保证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更加法制化,各项征管程序更加高效、便捷;组织好与周边国家税收征管交流工作。
要制定与周边国家税收征管交流规划,加强互访与合作,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果;做好周边国家税收法规的编译工作。
在翻译哈萨克斯坦税法的基础上,5年内翻译完成中亚5国的税收法规,形成体系。
争取通过亚欧博览会平台举办国际税收论坛,通过论坛这种形式加强国家间政策沟通,相互交流税收政策和工作经验,并与G20利润侵蚀和税基转移行动计划等国际性合作项目相衔接,逐步扩大论坛的规模和范围。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区税务机关的合作交流,学习交流其他省区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发挥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优势;加强国际税收人才储备和培养。即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语言种类繁多,沟通交流存在一定困难,要注重相关外语人才的培养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