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法院“私人定制”服务获群众点赞

20.03.2015  13:21

  “没想到法官的办案效率那么高,我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感谢法官不辞辛苦到帮我追回了欠款,也没耽误春耕生产,我很高兴。”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到色也克乡57岁的农民吾某竖起大拇指感慨地说。

  原来,吾某因朋友阿某做生意资金困难,于2014年12月借给阿某现金7000元,双方约定2015年1月底归还。但借款到期后吾某多次催要未果,吾某一气之下将阿某起诉至法院,可眼下正值春耕生产的农忙时节,又要回家干农活,这让他一筹莫展,不知如何是好。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认为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争取诉前调解。随后,法官便通过电话联系到阿某,苦口婆心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最终阿某同意诉前调解,并接受法官的建议,利用晚上时间,到吾某家中开庭,切实保障了吾某不因诉讼而耽误农业生产。

  以上做法只是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私人定制”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

  2015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根据群众不同的司法需求,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专门提供特色“私人定制”服务,实现了司法服务与群众需求“无缝对接”。针对县域偏远乡镇农民群众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实现了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双休日立案、巴扎立案等简便易行的便民方式,进一步完善调解速裁模,着力推进涉农案件繁简分流,全方位为群众减轻诉累。同时,考虑到群众在“春耕”、“三夏”、“三秋”的农忙时节,则把立案、开庭、调解、送达的时间均安排在8小时以外,确保了农民群众生产、诉讼两不误、两促进。

  截至目前,该院5个基层人民法庭在6乡3镇开展“私人定制”司法服务20余次,受到农民群众的点赞,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