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环保局召开申报创建自治州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工作推进会

27.05.2016  19:05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博湖县环保局2016年申报创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2016年5月24日,博湖县环保局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本次会议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辉同志主持,并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

会上,首先由张辉同志传达学习了《博湖县环保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之后,对环保局今年申报创建自治州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 要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是 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带头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 各民族干部职工融洽相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通过深入开展申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开创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局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