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批准新疆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

05.05.2016  21:22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新疆自治区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13个地(州、市)的83个县,860个小城镇和中心村,约116万农牧民,占全区农牧民总人口的10.6%。工程新建35千伏变电站16座,35千伏线路380公里,配变台区2293个,10千伏线路4230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19.86亿元,其中,2016年计划实施项目7.5亿元,2017年计划实施项目12.36亿元。实施方案在2017年底完成后,全区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进一步改进提升,电网供电可靠率将提高到99.75%,综合电压合格率提高到98.9%,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36千伏安。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抓紧开展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年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尽快批复,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