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环保局对一非法炼铅企业的设备实施查封

02.09.2015  19:04
  8月12日,鄯善县环保局接到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信访处理函(监察信访〔2015〕43号),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鄯善县七克台镇底湖原小泉硫化碱厂院内的土法工艺炼铅项目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且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随意排放废气和含铅废渣,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非法生产的设备予以查封,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废旧铅酸电池的回收和利用。

  8月28日,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整改情况,随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查封设备予以解除查封,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恢复现场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