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52家违规办学组织和个人被查处

12.01.2015  14:47
          (记者郭军鸽)三个月时间成立6个督查组,利用周六周日、节假日时间,查处52家违规办学的组织和个人,按照管理权限对其进行相应惩处,并在乌鲁木齐教育网进行曝光,乌鲁木齐市违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月8日,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斯地克·牙生介绍,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以来,市教育局党组把整改落实“回头看”作为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教育系统当前存在的中小学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有偿家教等突出问题,本着立查立改、标本兼治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定,对违规的教师和中小学校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从2014年9月下旬,市教育局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安排组织人员通过基层走访、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再次征求整改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在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13条,其中针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有89条,通过认真梳理与前期确定的在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市教育实践办在市第13督导组的帮助和指导下,经多次开会讨论,反复修改,于2014年10月15日形成了《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包括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5个方面、22个问题、79条整改措施,并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明确整改时间表,列出整改清单。目前,2014年需要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另外有8条远期整改措施需要1~2年内完成(其中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市教育局政治处主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副主任张衍明表示,市教育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中小学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材料等行为,制定了《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和《约谈告知书》,成立6个督查组,利用周六周日、节假日时间,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共查处52家违规办学组织和个人,按照管理权限对其进行了相应惩处。 

  此外,市教育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解决政治上不够坚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漏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按照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的原则,经过缜密梳理,确定新建、修改、完善制度措施共计35项(新建19项,修改完善16项),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斯地克·牙生表示,市教育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前期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等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领导、持续发力、完善机制,确保各项整改计划如期落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办好让各族群众满意的首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