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大学毕业生学费收据丢失要二次交费?
新疆网讯(记者刘薇报道)办理毕业手续时被告知要提供过去5年的学费、住宿费交费发票,如果没有则重新交费,这让即将毕业的小蒙犯起嘀咕:明明交过的费用,只因为没有妥善保管发票就要二次交费,这样合理吗?
5月21日上午,记者在新疆医科大学4号女生公寓见到了小蒙,她是中医学院大五的学生,2015年6月毕业。她告诉记者,5月19日下午她正式结束实习,为参加一个月后的毕业考试,准备住校复习,可当她返回学校时,4号女生公寓宿管员要求她出示交纳住宿费的发票,否则不予安排住宿。
“我家在外地,如果不能住校,也找不到其他住处。”经过协商后,宿管员为她安排了临时宿舍,但要求她必须在6月30日以前提供交费收据,否则只能重新交费。
小蒙说,学校从未提醒过需要保留收据,她每次交完学费后也没有刻意保留,她身边没有保留发票的同学不在少数,有的是全部遗失,有的是部分遗失。“每年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如果要全部重交,我不等于上了两遍大学吗?”
小蒙前往财务科要求查询5年内的交费账目时,财务科以不受理单笔业务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记者与小蒙一同向4号女生公寓宿管人员求证时,该工作人员称,只是按照要求查看交费凭据,目前已临时安排了宿舍,但6月30日以前必须提供收费发票,否则会影响毕业。该宿管员说:“如果票据遗失,学生可以自行提供交费证明,提供财务科出具的账单或班主任证明。”
回应
毕业需确认交费情况
新疆医科大学宿管科负责人:从学生入学起,学校就要求各院系老师告知学生妥善保管收费凭据,需要在离校前确认交费情况。如有遗失,学生需要提供一份书面材料,由所在院系盖章后送至财务科,经查询确认交纳过费用,则不会重复收费。遗失凭据的学生并非个例,因此建议汇总一份名单,统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