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区试点与南疆乡村结“友好村社”

17.05.2016  11:32

  (记者宋建华)凭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新疆南疆村民即可在乌鲁木齐相应社区享受就医、务工、就业等优惠政策。

  5月14日,喀什色提力乡江尕勒霍伊拉村与天山区幸福路南社区签订了“友好村社”协议。与此同时,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其他13个社区也启动了社区与南疆村结“友好村社”试点工作。

  通过网络视频,幸福路南社区社工委书记罗明祥与江尕勒霍依拉村党支部书记吐尔贡·莫敏互相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友好村社协议书》上签字。

  罗明祥说,此次活动是由幸福路片区管委会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住江尕勒霍伊拉村“访惠聚”工作组联合推动的。

  江尕勒霍伊拉村有1038人,以畜牧业和林果业为生,去年人均收入6601元。该村村民有外出打工的传统,目前有84人在外打工,12名学生在乌鲁木齐就学。

  结成“友好村社”后,江尕勒霍依拉村村民带着村委会出具的本村村民证明,即可在幸福路南社区享受介绍工作、协助就医、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等免费服务。该村的农产品也可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及社区工作人员微信号进行推广销售。社区还将组织居民与村民结成帮扶对子,定期组织针对该村的居民捐赠活动。

  吐尔贡·莫敏说:“今后,村民在首府有了落脚地,农产品有了更多销路,村委会也能更好地掌握村民在外情况。

  据介绍,“友好村社”活动在幸福路片区管委会试点成功后,将于近期在全天山区195个社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