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念好“四字诀”强化作风建设

29.02.2016  12:59

  为深入推进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天山区纪委围绕查纠“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念好“早、广、快、严”四字诀,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正作风、提效能。   

  “”抓教育重预防。及时组织全区75名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召开工作例会,系统学习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乌鲁木齐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同时,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廉政谈话并及时对全区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使全区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

  “广”布渠道拓案源。设立作风举报投诉平台,通过微信、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受理群众电话、来信和网帖举报,深入分析、研判作风问题;注重梳理明察暗访、专项治理、执法监察等活动中发现的作风问题,重点对考勤管理、食堂管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社会反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   

  “”查快处提质效。对一般性作风问题案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单位限时快查快结。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作风问题案件,由区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直接查办,确保查办作风问题案件快进快出、快处快报。对上级批转的作风问题案件,区纪委通过与部门联办或自办等方式,跟踪调度、指导、落实案件查办,快速处结上报。   

  “”明责任促担当。区纪委组织地税、国税、审计、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3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抽查自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深入旅游景点、酒店、商超和农家乐等地进行作风督查,发现问题,现场纠偏,限期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相关规定的作风问题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轻微问题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情节较重的予以党政纪处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