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勇:行政机关要支持告 配合告

04.11.2014  19:23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陈丽平)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行政机关要支持告、配合告。

  夏勇说,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一方,也是被告方。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健全了很多重要的制度,对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夏勇说,对各级行政机关来讲,首先要经得起告。行政机关是被告,这就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这次修改扩大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也就是说,过去有一些法院不管的案子,现在也管了。比如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还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者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的,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涉及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这对行政机关提出更高的要求,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类行政行为都能够经受法律的检验。

  夏勇说,行政机关还要支持告、配合告。这次修法在加重行政机关应诉法律责任方面有一些比较硬性的规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虽然是被告,但要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新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同时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予以公告,还可以提出关于处分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面临的压力更大了。这就要求行政机关更加积极地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特别是行政机关内部要健全行政应诉的配套制度,强化责任制,把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指标考核体系中来推动。

  夏勇说,对行政机关来讲,要从源头上减少告。打官司对老百姓来讲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从根上讲,行政机关要通过进一步做好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让老百姓满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消解行政争议。

  夏勇说,行政机关要用好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机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比,对老百姓来讲是一个更便捷、成本更低的渠道。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过程中,除了做好自己各个方面的工作之外,还要用好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用好行政复议这个渠道。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