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大检查塔城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

18.06.2015  22:02

  本网塔城市环保局通讯员贺志强报道:2015年6月16日,塔城市人大党组副书记、主任热木汗.巴依达阔什带领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塔城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塔城市政府副市长周怀忠就塔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执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市环保局局长唐美俊分析了目前塔城市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了网格化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并将监管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实行定岗定责,进行动态监管,并组织开展了塔城市五条河流专项整治,拆除违章建筑48处5100平方米,清运河道沿岸垃圾13万方。

              随后,检查组前往塔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塔城市东门外环境监测站点、塔城辽塔水泥厂、塔城市中水回用工程,分别进行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