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需要法治土壤
湖北武汉一年轻男子车窗抛物被环卫女工制止,竟下车扇了女工耳光后开车离去。日前,该男子被武汉江汉警方传唤,当面向被打环卫工道歉,并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一事件提示人们,法治文明,应当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精神,也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城市文明的形态是多样的,整洁的市容、有序的交通、合理的布局,都是其中的体现。但归根结底,人的文明才是城市文明的内核。车窗抛物,无故打人,不仅仅伤害了环卫工人的人格尊严,也是一种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
城市的文明,浸润于道德的灌溉,也植根于法治的土壤。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就是“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近年来,类似的“扇耳光”事件并非孤例,除了施暴者道德素质的低下,也与法治意识的薄弱和法治环境的疏漏有关。打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仗势欺人者忘记了,在法律的天平上,没有强势与弱势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差异,只有同样的法律人格,平等的法律权利。
也要看到,在很多地方的执法环境下,类似“扇耳光”行为的违法成本很低。处于弱势的一方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执法部门也缺乏应有的重视,违法者得不到实质性的法律处罚,往往不了了之。而这起事件中,作为受害方的环卫工人选择报警并要求施暴者赔礼道歉,以法律的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对违法者做出相应惩罚,维护了城市的法治公平。事件的化解,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法治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正能量,也提醒人们,城市的法治环境,需要公民和执法部门一起维护。
法治是构建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城市法治文明建设,公正有力的执法是支点,文明自觉的守法是落点。当每一位市民把法治意识内化为坚定的文明信念,外化为自觉的文明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文明城市才会离我们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