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放宽

16.11.2016  00:04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张维)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迎来重大变化。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11月14日介绍,允许明确户籍要求。基层普遍反映,外地人才不愿意来,招来了也留不住。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其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不仅仅是户籍,《通知》从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也作出了“三放宽”的规定。一是放宽年龄。《通知》明确,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二是放宽学历。一些地方偏远乡镇招聘条件也要求本科以上,导致招人难。《通知》明确,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

  三是放宽专业。一些地方对专业要求过细,有的细到要求专业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技术”都不符合报名条件。因此,《通知》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通知》要求积极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适当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向县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倾斜,具体办法由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工作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人文关怀。

  《通知》明确,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因人画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问题。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公开通报。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