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综合改革新疆试点

07.07.2015  12:32

    国家能源局将制定出台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文件

  (首席记者刘书成)能源大区新疆成为国家能源综合改革首个试点地区。

  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一行在疆开展能源综合改革调研时指出,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及“三基地一通道”综合能源基地,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能源改革发展,将新疆作为全国首个开展能源综合改革研究的省区市。

  梁昌新表示,国家能源局将立足新疆实际,综合考虑新疆能源特点、能源发展现状以及在全国能源战略的定位等方面,从综合体制机制创新角度出发,研究推进新疆能源综合改革;同时,能源综合体制改革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着力做好市场机制建设、要素市场建设及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的工作,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要结合新疆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动新疆电力、油气、煤炭、能源管理体制、能源企业等方面改革,确保新疆能源资源开发能够最大程度的惠及当地。

  国家能源局将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制定出台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的《新疆能源年度报告(2014)》指出,新疆能源资源丰富,煤炭、石油、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均位居全国前列,是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能源资源开发惠及当地

  国家能源综合改革新疆试点,将确保新疆能源资源开发能够最大程度地惠及当地。

  昨日,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认为,能源综合改革确立新疆作为试点地区后,2015年将成为中国能源改革元年。

  陈晴说,今年是我国能源体制重大改革措施真正落地之年,虽然改革方案还未正式公布,但透过近期政府及油气企业紧锣密鼓推进的一些改革措施不难看出,未来蓝图已较为清晰,大致是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的开放将取得突破性进展;新疆成为油气改革综合试验区;现有国有油气企业或将合并、重组;政府价格部门将由价格制定者向价格监管者转变;以进口原油使用权放开倒逼原油进口权放开;以油气管网第三方公平准入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厂网、网销、输配、储运的分离,最终实现管网独立。

  此次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确定将新疆作为全国首个开展能源综合改革研究的省区市之时,明确将因地制宜地推动新疆电力、油气、煤炭、能源管理体制、能源企业等方面改革,确保新疆能源资源开发能够最大程度的惠及当地。

  自治区经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新疆油气资源开发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代表的央企主导,对地方财政贡献有限。2012年,驻疆16家中央石油企业销售收入5806亿元,利税总额1026亿元,但对新疆地方财政的贡献仅为77亿元,占全区2012年全口径财政收入的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能源与交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裘品姬曾多次建议,新疆的资源开发应首先惠及全疆各族群众,重点抓好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好资源优势,让各族群众在资源开发中得实惠。

    新疆具备天时地利人和

  “国家能源综合改革选定新疆,新疆能源产业发展将迎来新机遇,这缘于新疆在此领域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之优势。”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表示。所谓天时,源于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提出:“支持率先在新疆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新疆油气区块竞争出让,加快新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

  地利,在于新疆已经在全国能源供应格局中初步确定国家能源战略基地的地位,除原油、天然气资源外,煤炭、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均位居全国前列,是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人和,与中石油、中石化在新疆推进混合制改革试点,与广汇能源、新疆能源集团等新疆国企、民企参与其中不无关系。国家有关部门曾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疆能源开发的力度,包括能源大通道建设。

  目前,中石油已敲定新疆为勘探开发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将拿出区内油田区块不超过49%的股权引入地方资本,其旗下第三大油田——塔里木油田塔中区块已与新疆能源集团及阿克苏地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新疆已探索出3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发油气资源的合作模式,即:地方企业主导开发、驻疆央企在当地注册公司开发及地方企业参股央企开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能源与交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裘品姬认为,在新常态下,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将带动能源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