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05.01.2017 02:04
本文来源: 科技信息服务
近期,自治区下发《关于通报各地(州、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新节能减排办〔2016〕4号),全面通报了全疆14个地(州、市)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情况,对超额完成、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8个地(州、市)进行表彰奖励,基本完成、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6个地(州、市)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报送整改结果。喀什地区属于“超额完成”等级,被自治区予以通报表扬并获奖励资金40万元。
“十二五”期间,喀什地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明确节能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优惠政策、强化节能监督检查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区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地区单位产值能耗持续下降,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自治区考核认定,喀什地区“十二五”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7.89%,各项节能指标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区“十二五”下降6%的节能目标任务。
本文来源: 科技信息服务
05.01.2017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