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命名一批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20.04.2016  16:37

  近日,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命名21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28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此次被命名的乡镇和村庄是按照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要求,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前期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

  自治区环保厅自2004年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来,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5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县10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6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201个,通过各级生态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示范一点、带动一片的重要作用。使得全疆各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越来越多的乡镇、村庄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发展之路,为实施美丽新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